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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 波

发布日期:2016-12-28

  于波,男,1969年10月出生,满族,辽宁凤城人,大学文化,工程硕士、高级政工师、工程师,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2年7月参加工作。现任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常委、区政府常务副区长。
 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,负责发展改革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税务、统计、金融、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、外事、侨务方面工作。

  分管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(房山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、房山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);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房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(区金融产业服务中心)、房山区财政局、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房山区地方税务局、房山区统计局、房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室;房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;房山区行政学院;北京人投资发展公司、北京市房山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。

 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、区政协、区监察委、区总工会、区编办、区保密局、区国税局、国家统计局房山调查队、区工商联、驻区各金融机构。